扎鲁特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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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鲁特旗人民医院关于门诊诊察费价格调整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扎鲁特旗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3-05-06 | 15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通医保办发〔2023〕21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4月29日零时起,门诊诊察费(挂号费)价格调整并纳入医保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一、门诊诊察费(挂号费)价格调整,普通门诊诊察费调整后价格为15元,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3元。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调整后价格为20元,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4元。主任(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调整后价格为30元,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6元。

  二、门诊诊察费(挂号费)价格调整并纳入医保报销,且不设置起付线,报销比例为80%。患者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温馨提示

  一、此次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报销,只针对区内医保居民患者和医保职工患者,自费和其他省市的医保患者不享受该报销政策。

 二、门诊挂号费报销时,患者需提供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如患者无法提供以上凭证将不享受报销政策。

  三、目前我院微信、支付宝(线上挂号系统升级改造此服务暂停),选择在线上挂号的患者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将不予报销。



医保新政

 此次门诊诊察费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畴,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就医,尤其是对需要经常复诊的慢性病患者来说,大大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使患者可以享受到更多高质量医疗服务。



注:门诊挂号费目前只能在人工窗口挂号(线下)时进行同步报销,不能挂号后补报。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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